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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剑川县石钟山石窟保护利用工程(EPC模式)招标公告

2022-01-24 来源: 阅读人数:5097

云南省剑川县石钟山石窟保护利用工程(EPC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剑川县石钟山石窟保护利用工程(EPC模式)(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投资复[2020]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剑川县石钟山石窟保护利用工程(EPC模式)

2.2建设地点:剑川县石钟山石窟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600.00万元。新建石钟山石窟数字化展示馆2388.67;数字化智能展示系统一套;管理用房石钟寺大殿、东西厢房揭顶维修803.03;石钟寺室外防灾减灾3处:对石钟寺东侧平台沉降,挡墙变形,大殿背后台阶踏步歪扭变形、断裂严重进行修缮。

2.4招标编号:

2.5招标范围:

2.5.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工程招标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材料清册及概预算等设计成果。同时所有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配合甲方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设计责任期内所有服务工作。

2.5.2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投运等服务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算、验收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2.5.1工程设计部分要求: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相关配套服务,提供合格的设计图纸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5.2工程施工部分

1)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3)承包人配合发包人组织环评专项验收。

2.5.3设备采购部分要求: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2.5.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5.5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工程设计服务周期)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定、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施工质量及资料达到国家标准。

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5)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8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5.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具有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

5.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近一年(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4业绩要求:

1)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具有一个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施工单位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1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单位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1项(总投资额或总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1项(总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其他已完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明确的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5.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下同)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状态(投标人自行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6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为本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在岗人员,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都需满足对应的资格要求。

4)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报名。

6.2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221250900分至20221302359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①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②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招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单位要确认投标后才能上传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7.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其他要求:

7.3.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  2  14  14  30 分;

7.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开标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在截标时间后,投标人可选择①和②任一解密方式,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和签名确认,视为其无效投标,后果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大理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剑川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midu.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剑阳街中段

联系人:刘新龙                           联系人:段建国

电话:0872-4521377                       电话:0872-4752258、1398721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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