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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3-10-24 来源: 阅读人数:9720

鹤庆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鹤庆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9662995.42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10-24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413367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鹤庆县妇幼保健院经办人:李波帆
办公电话:0872-4124224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王剑海
办公电话:0872-2196671移动电话:1528815764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00202300719001001
标段名称:鹤庆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0-3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16 09:00
开标地点:鹤庆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100.2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 157.52㎡;新建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变配电室 251.98㎡;新建水泵房 327.23㎡;路面硬化1723.44㎡;新建围墙 996.88㎡;新建停车位1782㎡;新建停车棚 126.41㎡;新增 11 套充电桩;绿化1640.37㎡;安装屋顶热水系统2套;移栽绿化 1483.52㎡;室外电气及给排水改造 30218.06㎡;路面拆除 1468.97㎡;拆除原有部分建筑1205.58㎡及相关配套设施(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原鹤庆县人民医院
计划工期(日历天):27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方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附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600,竣工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包含已完成或在建)。已完工项目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在建项目仅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3、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4、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拟派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阶段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拟派到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所有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在中标公示前若查询到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押证施工制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由招标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予退还。本项目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押证施工和打考勤制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如果违反本约定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承诺) (4)财务要求: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会计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但应提供注册资金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说明; (5)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需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工程当地人设部门函请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视情节严重与否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企业业绩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1-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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